(1)买家应在订单中向商家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买家需要变更订单中的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的,应当与商家沟通更改。
(2)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未经商家同意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而导致商家发货后无法送达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3)买家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正确的,商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该签收视为买家本人签收。
(4)发货人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的义务。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的,运费由收货人承担。
(5)收货人拒绝签收商品后,商家应当及时联系承运人取回商品。因商家问题未取回商品所产生的额外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由商家承担。
(6)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进行验收。对于不能在签收商品时验收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确认收货前或在《供销e家规则》超时打款时限内进行验收。
(7)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出现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