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推出供销e家电商全国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作为服务供销系统电商工作的总平台。
1.1 全国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商户入驻申请。
1.2 全国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户提供其他资质。
1.3 全国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1.4 商户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1.4.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商户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全国平台将不再与商户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全国平台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商户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1.4.2 商户应明确告知是否配备专业的客户服务部和合作的物流公司名称,并保证客诉处理的实效在(T+1)工作日内。当客户成功交易订单,商户必须在48小时内安排发货。
1.4.3 全国平台关于商户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商户如变更1.4.1项所列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告知供销社;如未提前告知全国平台,全国平台将根据全国平台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1.5 全国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商户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1.6 全国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入驻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商户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2. 入驻条件
2.1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整,且成立时间为1年以上(含);
2.2 具备800或400客服电话,要求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人员负责商品的咨询及售后服务。
2.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订单处理、发货及订单反馈,并对已订购商品做物流跟踪。有能力保障运营、物流配送及客服工作顺利运行,能够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
2.4 入驻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
2.5 根据不同的合作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2.5.1 农产品商城(B2C)
a) 推荐产品为供销社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及下属专业合作社所种植或生产的产品,及与供销社或电商公司合作的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
b) 必须是原产地,并且具有地域特色,或当地生产的中华老字商标、中华老字号、老字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产品属国家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特殊无标识农产品需先进行预上线申请,经全国平台确认之后方可上线;
c) 无食品生产许可和工业生产许可的商品须持其他可证明品质保障的资料或当地政府授权的品质、服务担保证明;
d) 入驻企业在全国平台所售产品的价格不能高于其在全国范围线上及线下的发布价,并且能在全国平台大型活动期给予更大的价格支持。
2.5.2 农资商城(B2C)
a) 入驻企业为供销社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及与供销社合作的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及服务,包括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农机具等产品以及测土配方、庄稼医院等相关服务;
b) 价格、品牌、质量有信誉保证
2.5.3 日用品商城(B2C)
a) 入驻企业主要为日用消费品的原产商或授权的代理商;
b) 产品范围为家电、数码、电脑、手机、化妆品、个人护理、家居、厨具、服装、家纺、母婴用品、工艺品等消费品;
c) 入驻企业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并能够提供商品生产许可及质量保障方面的证明;
d) 入驻企业需具有运营、物流、客服等能力,对于货源的提供能够保证持续性;
e) 申请入驻的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
i. 品牌所有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ii. 授权代理商:品牌所有者的授权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5.4 现货批发交易(B2B)
a) 现货批发的交易企业主要为供销社系统内全资、控股或参股的生产厂家、贸易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批发市场等;
b) 现货批发交易的产品范围为农产品、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大宗商品;
c) 交易企业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并能够提供商品生产许可及质量保障方面的证明;
d) 交易企业需具有产品批发能力,对于货源的提供能够保证持续性。
3. 商户资质初步审核
3.1 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合作商户,提交《商户申请表》、《商品清单表》及以下文件清单(根据实际合作的商品提供)给全国平台进行初审核。
· 企业营业执照(需要通过有效年检的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工商专用查询章并提供盖章原件);
·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或地税);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品牌产品需要有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
3.2 全国平台依据商户提交的材料对合作商户进行评分,评分初审通过的商户,全国平台联系人通知合作商户提交纸质企业资质材料(所有资质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进入复审。
4. 资质复审
为了确保商户提交的资质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级审核,审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审核、借助第三方机构审核或实地考察提交的材料通过审核,全国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材料的复审。
5. 签署合同
5.1 审核通过,全国平台与商户洽谈具体的合作细节(包括不仅限于佣金比例、保证金等)。商户填写《供销e家电商全国平台合作商户协议》并且签字敲章;
5.2 合作商户签署完协议,将协议提交给全国平台联系人,办理后续的协议签署工作,共签署两份协议,每份协议一式肆份。
6. 产品资质审核
6.1 对通过审核的商户,提交《上架商品清单表》并提供以下文件清单(根据实际合作的商品提供)给我公司进行审核,具体各类目资质标准详情参照《招商类目资质标准细则》。
· 质检产品需要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明或质检报告复印件(半年内);
· 品牌代理商需提供品牌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
· 特殊商品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 如有自建平台需提供平台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复印件;
· 提供上线企业的供销社参股比例或合作证明。
· 特殊商品资质证件见《特殊资质证件清单》
注: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
7. 保证金
合同审批通过后,商户需按签署协议的内容,在合同签署后15日内,缴纳保证金并提交回执单。
8. 开通后台
全国平台确认收到保证金回执后,工作人员会尽快与商户联系,商户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商户入驻信息表》、《商户平台商户管理员申请表》,工作人员开设系统后台,并告知用户名和密码,提供商户培训手册及保证金收据。商户登陆后台系统后,即可进行商品录入。
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3日
附件一、《商户申请表》
附件二、《商品清单表》
附件三、《上架商品清单表》
附件四、《商户入驻信息表》
附件五、《商户平台商户管理员申请表》
附件六、《招商类目资质标准细则》
附件七、《特殊资质证件清单》